| 发布区域 | 大钟庄镇/大靳庄村 | ||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靳庄村 | ||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大靳庄村小庄子14亩土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7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发包对象:大靳庄村小庄子有土地14亩面向社会发包。 二、土地基本情况:小庄子四至:东至四支渠念西边、南至四支渠和排干渠交口、西至排干渠念边、北至小靳庄地边,占地14亩。 三、承包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止。(承租期不足一年按整年计算,2027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 四、小庄子发包底价每年每亩700元,阶梯价递增10元,签订合同时收取2026年土地承包费,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收取交易保证金5000元,交易成功后转入承包押金,承包期内无任何违约最后一年可转土地承包费,交齐余款,成交后的7日内与发包方完成签约,如逾期不签,不缴纳承包费,将视为承包方放弃此次竞价土地经营权,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重新挂牌发包。报名时农交所收取280元信息技术服务费,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五、1.承包期内,承包方对承包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承包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承包地块原有承包面积。2.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负责水利设施、电力设施,不负责提供电源和水源。3.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承包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4.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如经营不善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事故等与发包方无关。5.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按政府处罚条例执行。6.承包期内,该地块的现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如果国家取消,承包费不变。7.有意承包该地块土地者须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查测量,一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161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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