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京发改(核)【2023】56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大兴区大兴区林校路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52498.55平方米
2.3计划投资总额2019.238321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21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所有的硬质铺装及基层、苗木种植、景观建筑、构筑、景观墙体、景观小品、微地形(室外标高以上,根据景观竖向设计图纸进行土方挖填、绿化种植土换填、微地形堆坡等工作)、水景、灯光、景观给水、围墙、升降井及装饰井盖、附属设施、logo等内容和图纸范围内所有围墙施工,三条街坊路(林华巷、林兴巷、林永巷)树池中的树木种植施工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3.7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工程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9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申请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内容,本市企业也可提供“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或“京通”小程序或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获取的专用信用报告。
2)申请人有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诺。3)申请人应承诺施工过程中在禁用区内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遵守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施工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的管控措施。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5年06月25日13时00分 至2025年06月30日13时00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16时00分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回执。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林校路69号院69-7-1号1层69-7-1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 |
联 系 人: | 钟经理 | 联系人 : | 王碧霄 | |
电话: | 010-62021041-8008 | 电话: | 134665547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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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6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