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阳区企业孵化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弱电智能化服务)项目装修标段已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501-610802-04-05-61926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林市榆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富康路南。
2.2 工程规模: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改造装修,改造面积36546.71平方米,改造层数地上22层(包含夹层),地下2层。装修工程部分主要为建筑改造、结构改造、机电系统改造、室内装修等。弱电智能化工程主要包含榆阳区企业孵化中心智能建筑弱电工程、城运中心智能化工程、孵化中心大楼智能化工程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27079.1174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预算130209546.20?元)。
2.4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5 标段名称:榆阳区企业孵化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弱电智能化服务)项目装修标段;标段编号:E6108003536d03306001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榆阳区企业孵化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装修、弱电智能化服务)项目装修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改造、结构改造、机电系统改造、室内装修等。最高限价130209546.2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含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应为本公司的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所有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赋码后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EF%BC%89%E6%8A%A5%E5%A4%87%E5%8F%AF%E6%9F%A5%E8%AF%A2%E5%B9%B6%E6%8F%90%E4%BE%9B%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E6%B3%A8%EF%BC%9A2025 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提供网查截图)。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4项提供承诺书,5-6项提供网查截图):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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