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6-C3-030190-GXJ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AI赋能盘活近郊型农村闲置资源及配套工程项目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1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一节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第8.评审标准 2.1技术响应能力(满分12分)——客观分 | (1)供应商完全满足(无偏离)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重要技术指标佐证材料分(满分10分):标注“●”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性能参数,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系统服务功能佐证材料(具有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或生产厂商产品功能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10分。 【注: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有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或生产厂商产品功能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与招标文件描述功能或指标吻合,否则证明材料不予承认】 | (1)供应商完全满足(无偏离)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重要技术指标佐证材料分(满分10分):标注“●”的技术条款为重要性能参数,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系统服务功能佐证材料(具有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或生产厂商产品功能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10分。 【注: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有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或生产厂商产品功能截图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与招标文件描述功能或指标吻合,否则证明材料不予承认】 |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
联系方式:周铕倩,0771-582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广西九洲国际三十一层3101、3102号
联系人:陈昌均、梁友安 ,联系电话:0771-538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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