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YCG-2025-105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购置医用氧及配套服务项目(二次)
3.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2025年07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4.评审日期:2025年8月5日
二、成交情况
1.成交供应商:巩义市瑞达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中环东路57号
3.最终成交价: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价(元) | 备注 | ||||
液态医用氧 | 40升瓶装医用氧 | 10升瓶装医用氧 | 4升及以下瓶装医用氧 | 175升瓶装液态医用氧 | ||
巩义市瑞达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590元/吨 | 30元/瓶 | 15元/瓶 | 15元/瓶 | 500元/瓶 |
4.交货期:满足采购方要求。
5.服务期限:1年。
6.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三、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以货物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收费金额:12750元。
四、磋商小组名单
王俊东、张兰、王民贤(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7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66903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马琳
联系方式:0371-8625883819189737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