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商户收银设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ZZ54088HW000802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商户收银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54088HW000802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
(1)专用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标段)的唯一授权(制造商授权书)。若有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或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注:此规定仅限于同一标段之间)。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声明函。
②每标段投标人所投各项产品子项仅限投一个品牌。其中:Windows优质收银机、Window普通收银机;安卓优质收银机、安卓普通收银机、收银秤;自助收银设备;单屏人脸支付终端、双屏人脸支付终端每大类仅限投一个型号。
(2)通用条款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④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⑥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⑦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⑧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⑨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1月07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商户收银设备项目
1.2招标编号: ZZ54088HW00080222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1.4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元) | 合计含税价格 |
标段一 | 1 | Windows优质收银机 | 台 | 200 | 11000 | 2200000 |
2 | Windows普通收银机 | 台 | 200 | 7700 | 1540000 | |
3 | 二维码扫码枪(选配) | 个 | 100 | 500 | 50000 | |
4 | 二维码扫描平台(选配) | 个 | 50 | 1200 | 60000 | |
5 | 零售行业软件(选配) | 套 | 50 | 5000 | 250000 | |
6 | 餐饮行业软件(选配) | 套 | 50 | 5000 | 250000 | |
标段二 | 1 | 安卓优质收银机 | 台 | 400 | 6800 | 2720000 |
2 | 安卓普通收银机 | 台 | 500 | 3500 | 1750000 | |
3 | 收银秤 | 台 | 500 | 5200 | 2600000 | |
4 | 二维码扫码枪(选配) | 个 | 100 | 500 | 50000 | |
5 | 二维码扫描平台(选配) | 个 | 50 | 1200 | 60000 | |
6 | 零售行业软件(选配) | 套 | 50 | 5000 | 250000 | |
7 | 餐饮行业软件(选配) | 套 | 50 | 5000 | 250000 | |
标段三 | 1 | 自助收银机 | 台 | 300 | 12400 | 3720000 |
2 | 零售行业软件(选配) | 套 | 50 | 5000 | 250000 | |
标段四 | 1 | 单屏人脸支付终端 | 台 | 300 | 3200 | 960000 |
2 | 双屏人脸支付终端 | 台 | 300 | 4500 | 1350000 |
注:不承诺采购份额一定是预估数量,最终采购数量以各分行实际需要采购
1.7本项目招标内容:
标段一:Windows收银设备
Windows优质收银机、Windows普通收银机、二维码扫码枪(选配)、二维码扫描平台(选配)、餐饮行业软件(选配)、零售行业软件(选配)。
标段二:安卓系统收银设备
安卓优质收银机、安卓普通收银机、收银秤、二维码扫码枪(选配)、二维码扫描平台(选配)、餐饮行业软件(选配)、零售行业软件(选配)。
标段三:自助收银设备
自助收银机、零售行业软件(选配)。
标段四:人脸支付终端
人脸支付终端(含单屏、双屏)
标段一、二主要用途是为商场、商超、餐饮、批发市场等零售商户提供MIS收银机及相关软硬件,业务场景为商户收单业务,包括银行卡收单、聚合支付收单;标段三主要用途是为商场、连锁商超等零售商户提供MIS收银机及相关软硬件,业务场景为商户收单业务,包括银行卡收单、聚合支付收单;标段四主要用途是为智慧食堂业务提供人脸支付收单设备,业务场景为商户收单业务,包括聚合支付收单、人脸支付收单。
以上四个标段的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使用范围均是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以及辖内各二级分行。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至第六章)
1.8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标段不超过前4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中标人)。
(2)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标准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标准不得低于中标的服务标准、价格不得高于最终中标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中标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3)入围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中标(入围)供应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标段一:Windows收银设备
标段二:安卓系统收银设备
标段三:自助收银设备
标段四:人脸支付终端
(5)服务周期:2年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专用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标段)的唯一授权(制造商授权书)。若有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或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注:此规定仅限于同一标段之间)。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声明函。
②每标段投标人所投各项产品子项仅限投一个品牌。其中:Windows优质收银机、Window普通收银机;安卓优质收银机、安卓普通收银机、收银秤;自助收银设备;单屏人脸支付终端、双屏人脸支付终端每大类仅限投一个型号。
(2)通用条款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③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④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⑥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⑦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⑧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⑨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3.2发售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或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3.3发布媒介及发售方式:
本项目将在以下渠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发售方式为: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获取招标文件,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招标公告中所需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请潜在投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操作指引”选项中获取投标人操作手册或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提供);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4)相关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查询截图;以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投标人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提供近一年(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0)投标人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专用资格要求中的3条内容,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无需提供,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等等等。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②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3.5 投标人须从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上午09:00。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20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现场出席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451-8466803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王玲、李海洋
电 话:0451-86785888转3013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451-8466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王玲、李海洋
电话:0451-86785888转301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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