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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二期(EPC)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洛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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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二期(EPC)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二期(EPC)项目

2、项目代码:2207-410381-04-01-436486

3、采购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58

4、招标编号:偃建招(2025)21号

5、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31号

6、标段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二期(EPC)项目

7、标段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31号-1-1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1月20日

2、评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江庆平、石晓峰、唐浩周、许丹心、王艳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4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核查情况

1、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4家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2、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六、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

2、定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票决法

4、中标人情况:

联合体牵头人:洛阳富安兴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99.78%;勘察设计费费率:0.96%。

勘察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工期:360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项目经理姓名:赵晨阳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豫24106080389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B(2023)1317709

勘察负责人姓名:潘韶宇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20124300337

设计负责人姓名:娄文增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20244101957

比较优势:根据评标报告、定标核查报告,洛阳富安兴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较低,无明显不平衡报价,价格竞争力强;提供业绩数量较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人员配备齐全,企业信誉状况良好,综合实力强。

七、本公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

十、公示期

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02日。

十一、其他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二、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翟镇镇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0379-67458990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333611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办

电  话:0379-67719341

 

2025年11月29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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