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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镇粮食单产提升与技术集成示范项目采购公告

陕西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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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蟠龙镇粮食单产提升与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QYYC-2025007

项目名称:蟠龙镇粮食单产提升与技术集成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蟠龙镇粮食单产提升与技术集成示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7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粮食单产提升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997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蟠龙镇粮食单产提升与技术集成示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蟠龙镇粮食单产提升与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南皋村街道3号

联系方式:0917-6558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千越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 5 号楼 B 座 7 楼

联系方式:0917-231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话:0917-231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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