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流域治理国土绿化项目已由都发改审批[2025]3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即招标人)现委托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DA990029-202501-01
2.建设规模及内容:绿化总规模8000亩,包括人工造林200亩,森林抚育5200亩,退化林修复工程2600亩等工程。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高坝洲镇、五眼泉镇、 聂家河镇。
5.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6.履约期限:主体工程及补植期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造林、补植苗木抚育管护期2026年4月至2028年4月。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