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SZS)001016
项目编号:NXZM[2025]ZC014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 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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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配送项目 | 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配送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蔬菜、蛋、水果类、禽肉类、水产品类、米、面、油、调味品、豆制品、易耗品类等原材料供应及配送服务。 | 120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1200000元/年,两年总预算:24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 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中的产品; 2.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主)。 3.8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8-13 14:30:00 至 2025-08-2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0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惠泽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1)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已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须使用西部CA上传文件,请及时咨询平台办理,以免影响投标。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30-6886(工作时间)。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泽招”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响应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参与开标活动。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投标人未能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石嘴山市石嘴山市惠农区石大路116号
联系方式: 0952-5850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联系方式: 0952-201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守华
电话: 0952-585001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罗丹阳
电话: 0952-2011888
采购文件:
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配送项目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