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良庆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第三批)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5049001 | ||||
招标人 | 广西南宁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广西南宁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西南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对瑞和家园、鸿源华府等13个小区进行二次供水改造,共改造DN20~DN200供水管约115千米(其中改造楼栋内DN20~DN100供水管约99千米,改造小区室外DN100~DN200供水管线约16千米,室外埋地DN100及以上的供水管采用球墨铸铁管、DN100以下小口径采用钢塑复合管,室内供水立管采用薄壁不锈钢管);改造二次供水设施13个;更换DN20远传入户水表17200个。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8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0342351.04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杨艳萍(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1049 身份证号:360502*********63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莫桂芳(身份证号:450821********328);覃泽傲(身份证号:452225********8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江南训练基地运动员宿舍项目附属工程 2.八桂绿城-龙庭水岸二期工程3#、5#-7#、13#、15#-22#楼及 地下室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70096655.86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恒现(注册编号:桂1452013201304246 身份证号:450104*********6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华(身份证号:450324********157);唐权(身份证号:452323********2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宾州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3#4#标准厂房工程总承包 2. 年产30万吨硫酸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二标段工程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70437027.51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欧汉国(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801009 身份证号:450211*********9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潘亚菊(身份证号:452624********829);刘定(身份证号:452427********9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隆安县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2.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21#、22#学生宿舍楼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00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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