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白龟湖湿地公园桥涵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025-10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白龟湖湿地公园桥涵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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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概况:沿湖滨路建设箱涵4道,总净跨度共计20m,涵洞长约48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箱涵,土方开挖,路基、路面、边坡防护、绿化等工程挖除及恢复,人行道、护栏、路灯等工程拆除及安装。 (2)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和配合相关设计文件的评审、审查、审批; 施工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并最终通过相关评审、审查、审批。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 设计期限:10日历天(含图纸设计及配合相关设计评审、审查、审批工作)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龟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验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 3.5、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文件签字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 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00769496367B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67158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 |||||||||||||||
| 联系人:任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266795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北桐柏路东啟福国际3号楼15层1501号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1-55051785 1823665165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1-55051785 182366516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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