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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2025年桥梁检测项目SN2025-QLJC标段招标公告

徐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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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2025年桥梁检测项目SN2025-QLJC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2025年桥梁检测项目已由睢宁县人民政府中共睢宁县委关于印发2025年“三重一实”项目清单的通知(睢发〔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SN2025-QL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睢宁县2025年桥梁检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张皮桥检测

张皮桥全桥平面位于直线上。主桥采用79.2m(计算跨径)单跨简支钢桁梁,两侧引桥为一跨13m装配式空心板。桥跨布置为(13+80.2+13)m,全长112.4m。下部结构:主桥下部采用柱式墩,柱径1.2m,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基直径为φ1.4m。引桥桥台采用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桩径1.4m。

主桥横断面为2×0.45m(桁架)+2×0.3m(检修宽度)+2×0.5(护栏)+净-5m(行车道)=7.5m,桥面铺装为25cm厚混凝土桥面板+5cm厚沥青混凝土。引桥横断面为2×0.5(护栏)+净-5m(行车道)=6m,桥面铺装为10cmC50防水混凝土铺装现浇层+5cm沥青混凝土。

(2)桥梁定期检查

本项目包含150座大、中、小桥梁的定期检查。

(3)钢便桥检测

本项目包含凌埠桥,余圩桥两座钢便桥的专项检测评定,包含外观检查,螺栓扭力抽检,焊缝外观检测及抽检,桥面线形测量等相关工作。

(4)水中桩基检测

本项目水中桩基暂按120根检测,数量以实际检测评定桩基为准。

2.2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N2025-QLJC标段。

招标内容为:

(1)对张皮桥施工进行的原材料检测、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实体的试验检测、交(竣)工前所需的试验检测及桥梁动静载试验工作。

(2)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桥梁定期检查的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技术状况评定及数据整理。根据桥梁涵洞检查、检测的技术状况评定结果,分析病害原因,提出维修养护方案或加固方案或特殊检查的要求。

按照最新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报内容及实际情况完成对合同内检查桥梁内业技术资料及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的更新修正;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其它检查和检测。

(3)对项目概况范围内的钢便桥进行专项检测评定,包含外观检查,螺栓扭力抽检,焊缝外观检测及抽检,桥面线形测量等相关工作。

(4)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桥梁水下桩基检查的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及技术状况评定;根据桥梁检查、评定结果,提出维修养护方案或加固方案;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每年9月底前提交通过评审的桥梁水下桩基检查报告。

2.3 SN2025-QLJC标段检测费约为人民币59.16万元。

2.4计划检测服务期:

(1)张皮桥检测工期同施工工期,且工程完工15日内完成所有试验并提交报告。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底前,提交通过评审的桥梁年度定期检查报告、线形控制测量报告、水下桩基检查报告;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基础数据更新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3)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或一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检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检测、钢结构检测、桥梁动静载试验、水下桩基检测,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检测范围包含桥梁检测、钢结构检测、桥梁动静载试验、水下桩基检测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服务类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证书;

③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或一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检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检测、钢结构检测、桥梁动静载试验,可为同一项目,也可以在不同项目,但必须能够明确的反映检测范围包含桥梁检测、钢结构检测、桥梁动静载试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的项目负责人;

④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⑤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附在《投标报表》后,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则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图纸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睢宁县八一东路 25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16-88381201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王琴

电话:0516-67899995、15205202769

传真:0516-67899995

E-mail:191214010@qq.com

8.其他

8.1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2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4月24日17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0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8.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第一个信封开标会议号为:898173147 ;第二个信封开标会议号为:361964968。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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