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崇明2025年度零星维修及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5-JCMEEX-G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面向社会公开选取 1 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签订框架合同 (总框架下,合同一事一签)的方式承担 3 处地点(位于上海崇明区、宝 山区、浦东新区),1 年内的零星工程及维修项目(限额400 万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 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 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 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 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 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 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 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 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 年内不 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 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十一)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 其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5 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10 日(08:00—12:00, 14:30—18: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 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 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 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 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查询截图;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税 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或纳税的银行转账 汇款单等;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投标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 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等;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投标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 声明);
9.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 3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 个注册会计 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 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成立不足 3 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10.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11.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 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 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 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 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
(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