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
项目名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为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提供医疗服务及医疗技术支持,服务对象:(1)病残戒毒专区(含女病残戒毒专室)内病残戒毒人员。(2)普通戒毒监区日常巡(会)诊及治疗。(3)强制医疗区的患躯体病在押人员的巡(会)诊,对入所戒毒人员进行采集病史、躯体检查等相关工作,促进戒毒人员羁押期间的健康。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60万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153.35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病残戒毒专区医疗服务项目”因经公开招标投标人少于三家而导致招标失败,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9月 09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并实行在线电子招标投标。截止2025年09月30日开标截止时间止,在线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申请报名)单位“0”家,且无响应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因此,本次招标失败,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发布了废标公告。
(2)第二次公开招标:因采购项目需求,本项目于2025年09月30日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截止2025年10月23日开标截止时间止,在线获取采购文件(申请报名)单位只有“金华市中医医院、石家庄鼎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在线获取了公开招标文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只有“金华市中医医院”,因此,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只有“金华市中医医院”一家。由于投标人家数不足,本项目公开招标再次宣告失败。根据采购程序相关规定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并于2025年10月23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废标公告。并对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了专家评审,经评审,专家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满足采购需求,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服务要求等评分标准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
因此,由于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特殊,且服务需求时间紧迫,为确保服务需求及服务质量,本项目只能委托唯一供应商——金华市中医医院。特申请拟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委托。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中医医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金华市强制医疗所)
联 系 人:程康政
联系电话:0579-89106967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十里牌楼村(金华市公安监管中心)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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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图片_20251031160316_95_1234.jpg (2.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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