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JCG-F20251104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金阳一水厂吸泥桁车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04 17:42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金阳一水厂吸泥桁车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金阳一水厂吸泥桁车采购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5年11月13日17:00)截止。现对投标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9页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国内具有 1 个所投产品类似业绩。”以及招标文件P5页商务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除满足特定资格条件具有 1 个所投产品类似业绩外,在国内每增加一个所投产品类似业绩的每个计 3 分,最多计 9 分。” 请问:上述所投产品的类似业绩是否指业绩合同中的产品品牌需与本次投标产品的品牌一致,对业绩合同的乙方不做限制?即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制造商作为合同乙方的业绩合同都予以认可还是必须是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作为合同乙方的业绩合同才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P9页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业绩:品牌与所投核心产品品牌可以不一致,业绩为投标人作为乙方的业绩;
招标文件P5页商务评审要求加分业绩:品牌与所投核心产品品牌须一致,业绩为投标人作为乙方或产品制造商作为乙方的业绩均可。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25-11-25 09:30 |
2025-11-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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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11-25 09:30 |
2025-11-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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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5-11-25 09:3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罗利民 |
| 电 话:0731-83282880 |
| 地 址:湖南浏阳经开区康万路373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友谊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陈琴 |
| 电 话:18627556143 |
| 地 址: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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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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