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2025-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桥梁健康监测信息化系统-非关系型数据库管理软件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0-26,更正为:2025-10-2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7 09:00:00,更正为:2025-10-29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27 09:00:00,更正为:2025-10-29 09:00:00。
(一)类型:修改 位置: 附件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第五点
原文:
★六、其他要求
(1)目前暂未有非关系型数据库产品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供应商需提供关于送安全可靠测评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关于非关系型数据库产品送安全可靠测评的承诺函》)。
(2)采购人在2026年对本项目予以资金安排,如果供应商选择在资金到位后再交货,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功能相同的试用版给采购人开发使用。《关于非关系型数据库产品送安全可靠测评的承诺函》)。
(3)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做验证性测试。如果供货产品未能达到供应商承诺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价的30%赔偿采购人(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关于参与投标的非关系型数据库产品的承诺函》)。
现文:
★六、其他要求
(1)目前暂未有非关系型数据库产品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供应商需提供关于送安全可靠测评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关于非关系型数据库产品送安全可靠测评的承诺函》)。
(2)采购人在2026年对本项目予以资金安排,如果供应商选择在资金到位后再交货,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功能相同的试用版给采购人开发使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关于非关系型数据库产品送安全可靠测评的承诺函》)。
(3)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做验证性测试。如果供货产品未能达到供应商承诺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价的30%赔偿采购人(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关于参与投标的非关系型数据库产品的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jtgg/1001279.jhtml%3C/p%3E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552号福兴大厦4楼
联系方式:02034150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424;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晋杰(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424; 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