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500-02641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5年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桓仁林场
供应商名称:桓仁宏远林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向阳街30组9幢0单元2号
中标(成交)金额:983,391.55(元)
评审总得分:9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桓仁林场
服务类
名称: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直属林场2025年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二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001包为桓仁林场,作业面积3226.35亩。 具体内容:割灌除草包括清场;透光抚育包括采伐、清场、修枝、修路;生长抚育和生态疏伐包括采伐、修路;卫生抚育包括采伐、修路;大径材培育包括采伐;分层抚育包括采伐、修路;皆伐和皆伐改造包括采伐、修路,所有森林可持续经营任务实施地块均列支清场和修枝;
服务要求:1、林木采伐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批复的森林经营作业设计施工,按照《森林经营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等技术标准执行。在设计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按照规定的采伐木进行采伐,伐根不超过5厘米,避免抽心、劈裂等影响木材质量现象发生。 合理造材:遵循材尽其用、优材优用、劣材劣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树干全长,先造长材、后造短材和一般用材。木材长度公差+6厘米,-2厘米,锯材原木弯曲度在2%以内,小径原木、椽材弯曲度在5%以内。不得自行造特殊材,严格遵守造材规则。 按照指定集材道,将所有采伐木捞到楞场,按照要求的造材规格进行造材,并根据材种进行归楞,楞垛小头必须整齐,楞垛之间留够距离便于检尺验收。 被采伐木采用渐进式伐除,第一次伐除应伐木80%,计算出采伐木蓄积,不足部分从余下被伐木补足。经计算已伐木蓄积和余下被伐木蓄积之和不超采伐限额,伐除余下被伐木;已伐木蓄积和被伐木蓄积之和超采伐限额,停止或伐除部分被伐木,采伐限额用完立即停止伐木,杜绝超限额采伐。 采伐施工结束后采伐剩余物均匀平铺在林内。 2、采伐剩余物处理 伐后应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出林分,并清理采伐剩余物。采伐剩余物平铺在林内。 3、清场(割灌除草)要求 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平铺在林内,清场作业时要适当保留珍贵树种的幼树(幼苗) 4、修枝技术要求| 修枝修到树冠的力枝处,幼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 12,中龄林修枝后保留的树冠高度不低于树高的 13; (2)修枝高度依培育目标而异,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1-2轮活枝,具体操作以林场要求为准; (3)修枝在树液停止流动的季节(当年 11 月下旬开始作业)进行。作业时,切口要平滑,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枝桩高小于枝径的 13,在不劈裂和损伤树皮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枝桩高度;
服务时间: 3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5]717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永哲、姜春华、耿志成、汤莹(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桓仁林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樱花街53-1
联系方式:024-44521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隆全过程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
联系方式:024-4451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24-445176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001包公开)直属国有林场2025年森林抚育及主伐、改造项目(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桓仁林场
供应商名称:桓仁宏远林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宏远林业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