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111]HLJYP[CS]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变更为:
1期:支付比例25%,每三个月付款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支付费用。
2期:支付比例25%,每三个月付款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支付费用。
3期:支付比例25%,每三个月付款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支付费用。
4期:支付比例25%,每三个月付款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支付费用。
评标方法中
承诺事项内容变更为:
①供应商承诺有自我协调能力,并且能自行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法律咨询或诉讼服务相关问题; ②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能够给予充分的指导,能够提供详细问题解决方案; ③供应商承诺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相应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并在政府融资、招商引资、政府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政府征地拆迁补偿、PPP合同等)、民商事、公司等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从事法律顾问的精力,能够独立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④采购人认为委派的律师不能胜任采购人指定的工作时,承诺能及时调换服务律师; ⑤承诺拟派律师能够按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⑥承诺提供法律顾问现场值班服务。(满足上述六项得12分,每分项未提供承诺或修改了承诺事项导致表达的意思不一致的不得分。(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有利于项目合理化建议内容变更为:
根据对本项目的需求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性强、合理化程度高,得2分;所提供的合理化建议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5分,最多扣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引用错误或已废止、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等;如有缺陷扣分发生,须写明具体扣分原因。)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司法局
地址:建设路286号
联系方式:15246677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宇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滨路4号中北春城三期26栋1单元11层9号
联系方式:15046898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宇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046898443
黑龙江宇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