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山市华林镇三八港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庐山市华林镇三八港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庐山市华林镇。
2.3 项目基本情况:庐山市三八港山洪沟治理工程总长8.485km,其中三八港干流段长5.215km,支流长3.270km。本工程等别为Ⅴ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永久性次要性建筑级别为5级。项目概算总投资1006.40万元,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018793.37元。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长3.06km;河道护岸总长4.83km(墙式护岸长4.17km,坡式护岸长0.66km),其中C20砼护岸长2.63km,自嵌式植生挡墙护岸长1.54km,联锁式砼预制块护坡长0.66km;拆除重建李家堰、姜家仓堰。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5 计划工期:工期180天(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13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担任本项目建造师者须上传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8)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9)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及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3.2 施工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至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标地点为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其他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 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资质条件不符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为有在建项目或资格证书不符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7.6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 (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执行。
7.7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8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需现场答辩的企业除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9 本项目新增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7.10 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单位的项目建造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
7.11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7.12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九江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1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庐山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项目部
地址:庐山市沿山新区
联系人:苏主任
电话:15979997101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球CBD12楼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8170227273
行政监督:九江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92-856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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