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资产评估服务库项目,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按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
2.2招标范围及规模:
(1)资产出租相关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房产、住宅、地铁车站商铺、车辆段相关建(构)筑物)、空间占用、机器设备、土地、广告资源、联播系统资源相关租赁评估;
(2)资产转让、置换相关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资产、债权类资产、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的转让、置换、残值、损失鉴定及债转股评估。
(3)企业增资、产权转让相关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评估的企业增资、产权转让、股权收购、融资租赁评估。
(4)其他资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专有技术评估。
(5)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其他经招标人决策事项涉及资产评估事项。
(6)根据招标人要求,对非招标人委托的相关评估报告提供价值复核及咨询服务。
(7)免费提供日常资产评估方面的技术、政策咨询,对招标人提出的咨询、异议,做出合理的解释、解答。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项目期限:24个月,暂定开始时间2026年2月23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8年2月22日,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书为准。项目期限届满时如有已启动但尚未完成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本合同应继续履行至全部内容完成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6本次招标选择中标人数量:原则上选择3个中标人建立资产评估库。
2.7合同签订价格的确定方式: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若为独立法人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由其所属资产评估机构(即总所)出具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及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总所已授权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总所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财政部门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或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如需)、省级财政部门公示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或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公告网页截图或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1.3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国内已完成的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上资产评估项目(合同内容包含资产出租、资产转让、企业增资、产权转让任意事项之一均可)业绩(评估报告出具日期在前述投标截止日内)。
注:
(1)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关键页<至少须包含报告首页、委托任务单、报告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复印件;业绩金额可以为单一合同金额,也可以为框架合同或年度服务合同合计金额,若为框架合同或年度服务合同,还须提供业绩金额的证明材料。至少须包含报告首页、委托任务单、报告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或发包人>
(4)若以总所名义投标,提供同一总所下各分支机构的业绩,予以认同。若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提供其所属总所的业绩,予以认同;但不得使用同一总所下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同。
3.1.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设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及土地估价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国内已完成的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上资产评估(合同内容包含资产出租、资产转让、企业增资、产权转让任意事项之一均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评估报告出具日期在前述投标截止日内)。
注:1)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入职不足6个月的,往前推至入职时间,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同时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以及由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3)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关键页<至少须包含报告首页、委托任务单、报告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复印件;业绩金额可以为单一合同金额,也可以为框架合同或年度服务合同合计金额,若为框架合同或年度服务合同,还须提供业绩金额的证明材料。业绩任职信息以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签字评估师为准。至少须包含报告首页、委托任务单、报告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
4)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或发包人>
(2)团队成员
除项目负责人外,须配备团队成员不少于6(含)人,且均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注:1)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最近6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所在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入职不足6个月的,往前推至入职时间,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3)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关键页<至少须包含报告首页、委托任务单、报告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复印件;若为框架合同或年度服务合同,还须提供合同约定的任务(委托)单复印件。业绩任职信息以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签字评估师为准。至少须包含报告首页、委托任务单、报告签字盖章页、报告日期页等>
4)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或发包人>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6财务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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