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及嘉陵片区雨污管网提质改造与智慧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及嘉陵片区雨污管网提质改造与智慧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及嘉陵片区雨污管网提质改造与智慧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25】19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利发改发【2025】195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嘉陵街道。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上西街道、嘉陵街道老旧小区片区 DN300~DN2000 雨污分流排水管网 16828m,材质为钢带双壁缠绕波纹管;建设雨水口 832 座、八字出水口6座、雨水检查井 479 座、顶管 4 处共 175m;新建该片区DN400~DN800 污水管网 12585m, 材质为钢带双壁缠绕波纹管;建设 1000 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408 座、污水提升泵站 1 座,顶管 5 处共 275m;配套建设管网监测设备及智慧管理平台系统 1 套;并实施现状管道保护、河堤挡墙破除恢复等配套工程。
2.3 项目投资估算:13500.00 万元。
2.4 服务期限:60 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地形图测量工作及
相关 的后期服务工作等;(2)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 服务工作等,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阶段的勘察设计阶段的专题专项工作。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___年____月____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_____(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_____。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不超过 3 家,且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563298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利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万源新区行政办公中心 17 楼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姜老师(异议受理人)
电 话:0839-3563189(异议受理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199 号五冶大厦 A2 栋 9 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8-8605579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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