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藤县同心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4002831003485001 | |||||||||
招标人 | 藤县同心镇初级中学 | |||||||||||
建设单位 | 藤县同心镇初级中学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藤县同心镇初级中学新建1幢5层高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8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鼎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叁佰捌拾捌万捌仟陆佰伍拾元叁角柒分(¥3,888,650.37)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志宏(注册编号:桂245212100828;身份证号:452423********215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胡静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21)0009341;身份证号:450422********48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肆佰万零壹仟壹佰陆拾元陆角柒分(¥4,001,160.67)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陆云(注册编号:桂245101117845;身份证号:450881********09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巧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4)0016060;身份证号:452523********086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梧州市长洲区西环路消防救援站改造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宝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
投标总价 | 叁佰玖拾捌万捌仟零伍拾叁元捌角陆分(¥3,988,053.86)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覃爱群(注册编号:桂245191901206;身份证号:452123********102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家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桂建安C3(2014)0006203;身份证号:450422********003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 广西和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的控制价,符合否决条件B1.2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其投标。 2. 广西共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第1至15项无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符合招标文件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B1.14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7298205 | |||||||||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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