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对外委托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福建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委托,拟对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对外委托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联系人:小游
3、联系方式:0593-2825062
4、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4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对外委托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9022025000012
3、征集项目简介:现蕉城区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征集30家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作为入围供应商以委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业务和评审中心委托的其他业务,服务期为2年。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采购包1 |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对外委托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评审咨询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 类型 |
---|---|---|
1 |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若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
2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EF%BC%89%EF%BC%8C%E7%99%BB%E5%BD%95%E6%A1%86%E6%9E%B6%E5%8D%8F%E8%AE%AE%E7%94%B5%E5%AD%90%E5%8C%96%E9%87%87%E8%B4%AD%E7%B3%BB%E7%BB%9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5%BE%81%E9%9B%86%E6%96%87%E4%BB%B6%E3%80%82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开启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EF%BC%89%E9%A6%96%E9%A1%B5%E4%BE%9B%E5%BA%94%E5%95%86%E7%94%A8%E6%88%B7%E7%99%BB%E5%BD%95%E7%A6%8F%E5%BB%BA%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C%E8%BF%9B%E5%85%A5%E6%A1%86%E6%9E%B6%E5%8D%8F%E8%AE%AE%E7%94%B5%E5%AD%90%E5%8C%96%E9%87%87%E8%B4%AD%E7%B3%BB%E7%BB%9F%E3%80%82%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BD%93%E6%8C%89%E7%85%A7%E4%BB%A5%E4%B8%8B%E8%A6%81%E6%B1%82%EF%BC%8C%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7%94%B5%E5%AD%90%E5%8C%96%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3%80%82%3C/p%3E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1-2666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征集人: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