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受理中心租赁费(政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受理中心租赁费(政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50800
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简要规格描述: 本项目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是彭浦镇社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政府为民办事窗口,办公面积约1800平米,涉及到万荣路808、810、816号,拟租赁服务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该房屋租赁权归上海峻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使用情形)(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现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对“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650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是彭浦镇社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政府为民办事窗口,办公面积约1800平米,涉及到万荣路808、810、816号,拟租赁服务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该房屋租赁权归上海峻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使用情形)(二)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现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对“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峻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8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机构管理员
联系地址: 灵石路725号
联系电话: 5665995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