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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场航站区气体灭火装置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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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航站区气体灭火装置检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机场航站区气体灭火装置检测项目

2.2 项目编号:JTZB2025-021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区域是2号航站楼和和综合交通换乘中心(以下简称“GTC”),其中2号航站楼建筑面积约48.6万平方米,GTC建筑面积约27.1万平方米,属人员聚集场所,是消防重点单位。根据国家强制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9项“定期检验”之规定,钢制无缝气瓶内装“七氟丙烷”和“氮气”属于“其他气体”,检验周期为3年,且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气瓶定期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是2号航站楼和GTC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七氟丙烷气体钢瓶分为40L、70L、90L、120L四种规格,主要分布于楼内弱电间、配电间、UPS间等位置。

2.4招标范围:郑州机场航站区气体灭火装置检测项目对2号航站楼现有七氟丙烷气体钢瓶262个,其中无管网254个、有管网8个;氮气冲压气体瓶8个,氮气驱动气体瓶7个;GTC现有无管网气体钢瓶112个,合计389个。以上气体钢瓶填充灭火剂“七氟丙烷”和驱动气体“氮气”,现需对上述389个气体钢瓶进行检测、维修、气体充装等。

2.5服务期限: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书面进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完成现场查看,查看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本项目检测方案,方案确定后10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项目,并验收合格。

2.6交货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和GTC采购人指定位置。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8质保期: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3年。

2.9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1个标段。

2.10控制价:120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的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从事七氟丙烷、氮气气瓶等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

3.3投标人的气瓶检验人员应具有气瓶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气瓶无损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中级(Ⅱ)及以上级别,其检测项目范围包含RT射线探伤检测、UT超声波探伤检测、X射线实时成像探伤检测中的一种即可(提供检测人员证书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检测人数不做要求)。

3.4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七氟丙烷或氮气灭火装置气体钢瓶检测工作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次付款发票)。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相关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8 投标人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9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从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关于注册方法及步骤可参考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注册审核联系电话:0371-58515370);

4.2 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请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网站首页“投标人入口”完成登录,登陆成功后点击“项目管理”中“我要报名”,通过搜索找到本项目,按照本公告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缴纳成功后须将转账凭证及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支付凭证”菜单栏并及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后,投标人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招标采购系统进入“我参与的项目”菜单下载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超过下载时间未能下载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以对公的形式转账缴纳),售后不退(关于系统报名方法及步骤可参考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投标人(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银行账号:262405184921

注:建议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郑州机场航站区气体灭火装置检测项目文件费,可简写),以便查询到账情况。

4.4 招标文件以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5 投标人需上传的获取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转账凭证。

注: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电话:0371-58515370、585180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19楼

联系人:黄莎莎、赵学伟

电话:0371-63618629

电子邮件:hnyxkfb@163.com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监督部门

电话:0371-58516697/585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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