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81-00152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城镇25年以上房龄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城镇25年以上房龄房屋安全鉴定服务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8号
中标(成交)金额:1.9(元)
评审总得分:8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城镇25年以上房龄房屋安全鉴定服务001包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城镇25年以上房龄房屋安全鉴定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对辽滨街道、民政、教育、大跨度、医疗共计372栋,面积约98万平方米,通过核查资料、现场检测,对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场地环境、主体结构、围护系统、机电设备及管线和建筑幕墙等的安全状况进行体检,确定体检结果。
服务要求:1、房屋体检机构承揽房屋体检业务、出具房屋体检报告,应当告知、抄送房屋甲方、属地房产主管部门以及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数量4份栋。 2、房屋体检机构应当遵循准确、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开展体检活动、出具体检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房屋体检机构应当对安全性不足构件或者设施设备的数量、位置、检查结果、工程处理措施建议逐一说明,支撑有关专业机构制定修缮方案或加固设计文件。应当针对房屋安全隐患提出后续安全管理措施建议。 4、房屋体检报告由房屋体检机构相应的检测人员、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等签字和盖章(注册章)确认,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体检报告应当包含结构验算报告。 5、房屋体检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管期限不应少于20年。体检合同、检测数据原始记录、结构验算分析报告、体检报告需标注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增撤、涂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平、刘伟、关莉、董英、李秀铎(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城镇25年以上房龄房屋安全鉴定服务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8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住房和城乡更新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新民市辽河大街34号
联系方式: 13309826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联系方式:024-27617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4-276170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更正招标文件2 .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城镇25年以上房龄房屋安全鉴定服务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1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