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项目最高限价修改为:人民币 720万元/2年。报价方式及要求: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十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修改为:
10.1本合同执行按月支付固定运营服务费,预估合同总价为不含税金额¥xx元,税额:¥XX元,税率:XX%,含税金额:¥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不含水、电等能源超支费用,水电能源在合同约定的用能额度内由甲方免费提供),其中,该费用包括单不限于乙方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税费、风险费用、材料费、人工费、相关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费项目要求甲方向其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0.2本合同不含大中修及技改,其费用和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约定。
大中修是根据设备正常运行寿命周期需要而安排的检修,由日常运行维护不当造成的检修不在本范围内。
10.3支付方式:
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出费用申请,甲方审核评价运行效果,审核通过且无考核后于次月7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上月运行评价考核费后,向乙方支付上月运营款。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考核事项时,甲方有权直接在运营款中扣除。
(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评审因素 含税投标单价得分(50分)”修改为:含税投标总价得分(50分)。
(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中报价部分修改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投标总价(大写)(¥元/2年)(其中增值税税率:%)进行报价,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
(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费用清单一览表”内容修改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服务商 | 月度服务单价 | 服务 总月份 | 总服务费用 | 备注 |
1 | 渗滤液运营服务费 | XX元/月 | 24个月 | XX元/2年 | ||
...... |
注: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看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并理解本答疑及补遗文件的所有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招标文件有更新,需要使用此次发布的补遗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招标人:南宁市三峰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