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5633 | 项目名称 | 和一社区锦程路1028号一至三层商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裕和花园1-3层 |
面积/数量 | 10064.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14月( 114个月,最终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6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6元/平方米/月(含管理费、不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4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3个合同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规定及生产安全规定;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租赁押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赔偿出租方损失;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5、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消防、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6、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7、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8、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9、水电押金:人民币20万元整;10、物业没有主体消防,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概况1、位置、建筑面积:租赁物业为出租方合作自建的物业,具体情况如下:宝安区沙井街道锦程路裕和花园1层商业,2,908.79平方米宝安区沙井街道锦程路裕和花园2层商业,3,572.21平方米宝安区沙井街道锦程路裕和花园3层商业,3,572.21平方米宝安区沙井街道锦程路裕和花园地下室通道,10.79平方米合计10064平方米;2、产权情况:出租物业是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物业,属于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意向方响应本次招租即视为无条件接受、遵守这一状况;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没有设置抵押;4、物业现状:租赁物业于 2010年由出租方出租给深圳市万仕诚投资有限公司等主体使用,因深圳市万仕诚投资有限公司拖欠租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深圳市万仕诚投资有限公司已向出租方交还物业,目前物业现状大部分为空置、无人使用状态,仅有一层2个铺位(骏兴商行、移动营业厅,该2个铺位未计入前述10064平方米面积)正在使用,意向方可自行查看物业现场,意向方响应本次招租即视为接受租赁物业现有状况(包括接受现有损坏状况、现有装修状况、现有消防情况)、同意按照现状租赁、保证不因租赁物业现状瑕疵向出租方提出修复要求或因此拒绝接收租赁物业;5、消防情况:物业没有主体消防,由承租方自行解决;6、租赁用途:商业。二、投标及开标(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1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5时00分01秒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企业(法人企业持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须与法人企业共同作为承租方承租);2、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交银行征信查询报告)。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商铺承租承诺函,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二部分“谈判应答文件格式”中的《商铺承租承诺函》;6、银行征信查询报告。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谢经理;黄经理 | 联系方式 | 15889776623;2775881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沙井和一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四、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139968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五、本项目邀请智权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