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1124]HLJHC[CS]2025000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孙吴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孙吴镇、奋斗乡、群山乡、正阳山乡、清溪乡、卧牛河乡民政领域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孙吴县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孙吴县孙吴镇一楼 | 398,000.00元 |
合同包2(西兴乡、沿江乡、腰屯乡、辰清镇、红旗乡民政领域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孙吴县利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秀河家园小区3号楼000111室 | 248,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孙吴镇、奋斗乡、群山乡、正阳山乡、清溪乡、卧牛河乡民政领域服务):
服务类(孙吴县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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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社会服务 | 孙吴镇、奋斗乡、群山乡、正阳山乡、清溪乡、卧牛河乡民政领域服务 | 孙吴镇、奋斗乡、群山乡、正阳山乡、清溪乡、卧牛河乡民政领域服务 | 协助孙吴镇、奋斗乡、群山乡、正阳山乡、清溪乡、卧牛河乡重点围绕“老 、残、困、幼”等民政重点工作领域开展社区综合性服务。 (一)扶老助老类服务。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医、行、助急等服务,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提供专业支持,组织并积极参与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等工作。 (二)扶残助残类服务。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的社区康复服务提供辅助性支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政策宣传,为残疾人等有需求的困难群体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以及其他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的服务。 (三)扶贫助困类服务。协助基层民政部门开展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事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看护照料、康复训练、就医陪护、健康监测、助餐助浴、助行助洁、代购代步、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扶孤助幼类服务。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宣传引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信息排查、风险识别、强制报告、紧急干预、协助安置、心理辅导、监护指导等关爱服务。 (五)其他类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婚姻、殡葬、慈善、老龄、地名管理、电子档案整理等直接向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相关辅助性服务。 (六)项目周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访问、个案、小组等服务形成档案;收集更新服务对象个人资料并形成档案。在项目周期内至少开展中型社区讲座 、培训4次。为确保项目执行成效,为执行社工提供4次专业培训和督导培训。项目年终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并提交2个项目中的典型案例作为成效汇报材料。 (七)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每年履行一次签约手续。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 合同签订后365天 | (一)采购人委派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采购人不赔偿我单位任何金额并终止周期合同。 (二)我单位保留服务痕迹资料,我单位按年度服务计划的工作内容,进行各类工作资料归档。 (三)未经采购人同意,我单位不得将服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采购人有权了解和检查我单位的服务情况,我单位提供相应的便利。采购人检查发现服务中存在问题,我单位给予答复并提出改进方案。若发现整改未到位,采购人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我单位承担。 | 398,000.00 |
合同包2(西兴乡、沿江乡、腰屯乡、辰清镇、红旗乡民政领域服务):
服务类(孙吴县利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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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社会服务 | 西兴乡、沿江乡、腰屯乡、辰清镇、红旗乡民政领域服务 | 西兴乡、沿江乡、腰屯乡、辰清镇、红旗乡 | 协助西兴乡、沿江乡、腰屯乡、辰清镇、红旗乡重点围绕“老、残、困、幼” 等民政重点工作领域开展社区综合性服务。 (一)扶老助老类服务。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社区 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医、行、助急等服务, 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提供专业支持,组织并积极参与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等 工作。 (二)扶残助残类服务。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的社区康复服务提供 辅助性支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政策宣传,为残疾人等有需求的困 难群体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以及其他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 水平的服务。 (三)扶贫助困类服务。协助基层民政部门开展对象排查、受理评估、满意 度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 事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看护照料、康复训练、就医陪护、健康监测、助餐助 浴、助行助洁、代购代步、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扶孤助幼类服务。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 等困境儿童提供宣传引导、人员培训、政策咨询、信息排查、风险识别、强制报 告、紧急干预、协助安置、心理辅导、监护指导等关爱服务。 (五)其他类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 员救助、婚姻、殡葬、慈善、老龄、地名管理、电子档案整理等直接向民政服务 对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相关辅助性服务。 (六)项目周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访问、个案、小组等服务形成档案 ;收集更新服务对象个人资料并形成档案。在项目周期内至少开展中型社区讲座 、培训4次。为确保项目执行成效,为执行社工提供 4次专业培训和督导培训。 项目年终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并提交2个项目中的典型案例作为 成效汇报材料。 (七)服务协议原则上以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每年履行一次签约手续。 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 合同签订后365天 | 1期:(一)采购人委派第三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 次。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采购人不赔偿中标供应商 任何金额并终止周期合同。 (二)中标供应商需保留服务痕迹资料,中标供应 商按年度服务计划的工作内容,进行各类工作资料归档。 (三)未经采购人同 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服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采购人有权了解和检查中标 供应商的服务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便利。采购人检查发现服务中存 在问题,中标供应商必须给予答复并提出改进方案。若发现整改未到位,采购 人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供应商 承担。 | 248,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繁平(采购人代表)、谷瑞秋、张秀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项目中标金额的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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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孙吴镇、奋斗乡、群山乡、正阳山乡、清溪乡、卧牛河乡民政领域服务 | 0.59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西兴乡、沿江乡、腰屯乡、辰清镇、红旗乡民政领域服务 | 0.372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孙吴镇、奋斗乡、群山乡、正阳山乡、清溪乡、卧牛河乡民政领域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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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0 | 80.00 | 10.00 | 100.00 | 398,000.00 | 398,000.00 | 1 | 1 | |
孙吴县利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0 | 80.00 | 9.97 | 99.97 | 399,000.00 | 399,000.00 | 2 | 2 | |
黑河市鸿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0 | 78.00 | 9.98 | 97.98 | 398,900.00 | 398,900.00 | 3 | 3 |
合同包2(西兴乡、沿江乡、腰屯乡、辰清镇、红旗乡民政领域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孙吴县利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0 | 80.00 | 10.00 | 100.00 | 248,500.00 | 248,500.00 | 1 | 1 | |
孙吴县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0 | 80.00 | 9.98 | 99.98 | 249,000.00 | 249,000.00 | 2 | 2 | |
齐齐哈尔市常春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0 | 74.00 | 9.98 | 93.98 | 249,100.00 | 249,100.00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孙吴县民政局
地址:孙吴县环城南路180号
联系方式:18814569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昊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文化街216号
联系方式:16646533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昊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6646533789
黑龙江昊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