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江门分公司鹤山电信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第四次询比 )(标段编号:GDBBFA20250924000611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2024年江门分公司鹤山电信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需求。本项目拟采购安全防范系统(摄像头、数据采集器等)一批,用于2024年江门分公司鹤山电信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1.2.1 本项目拟采购安全防范系统(摄像头、数据采集器等)一批。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2024年江门分公司鹤山电信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 | 多媒体终端 | - | 49 | 江门市内买方指定地点 | 签订合同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第一成交供应商
份额比例:100%
实施地域:江门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168,867.05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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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视频监控设备】的销售业绩。
备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 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5 评价检测
(1)检测报告
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2022年01月01日以后出具的加盖CNAS或CMA印章的【轻智能警戒网络摄像机】、【超高清解码器】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的产品须与本次报价产品型号相同。
(2)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本次响应报价产品中的【无线网桥】、【室外无线网桥】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供应商须按下述要求提供以下证书及文件:
与本次响应报价的【无线网桥】、【室外无线网桥】所对应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或者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结果查询网站(https://***/resultQuery%EF%BC%89%E8%AF%81%E4%B9%A6%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88%AA%E5%9B%BE%EF%BC%9B%3C/p%3E
注:上述证书或查询截图将在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结果查询网站(https://***/resultQuery%EF%BC%89%E8%BF%9B%E8%A1%8C%E7%9B%B8%E5%BA%94%E6%A0%B8%E5%AE%9E%EF%BC%8C%E5%A6%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8E%E4%BE%9B%E5%BA%94%E5%95%86%E6%89%80%E6%8F%90%E4%BE%9B%E8%AF%81%E4%B9%A6%E6%88%96%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4%B8%8D%E4%B8%80%E8%87%B4%E7%9A%84%EF%BC%8C%E4%BB%A5%E8%AF%A5%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9B%E8%AF%81%E4%B9%A6%E6%88%96%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4%B8%8D%E7%AC%A6%E6%88%96%E4%B8%8D%E5%9C%A8%E6%9C%89%E6%95%88%E6%9C%9F%E5%86%85%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5%93%8D%E5%BA%94%E4%BA%88%E4%BB%A5%E5%90%A6%E5%86%B3%E3%80%82%3Cp%3E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10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 | 地 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1002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徐帆 | |
电 话: | 020-37864890 | 电 话: | 18926139097、1325017987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ufan@gpdi.com |
网 址: | 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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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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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3110930009560015690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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