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25年省级维修项目(睢宁县梁山水库截渗墙项目、睢宁县清水畔水库迎水坡修复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县2025年省级维修项目已由徐水运管[202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为睢宁县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睢宁县省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2025年省级维修项目(睢宁县梁山水库截渗墙项目、睢宁县清水畔水库迎水坡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境内。
2.2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66.00万元
2.3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睢宁县2025年省级维修项目包括:睢宁县梁山水库截渗墙项目、睢宁县清水畔水库迎水坡修复项目、睢宁县庆安水库大坝岸坡及送水河护坡修复项目。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睢宁县2025年省级维修项目(睢宁县梁山水库截渗墙项目、睢宁县清水畔水库迎水坡修复项目)、睢宁县2025年省级维修项目(睢宁县庆安水库大坝岸坡及送水河护坡修复项目)。
2.5.1 招标范围:睢宁县2025年省级维修项目(睢宁县梁山水库截渗墙项目、睢宁县清水畔水库迎水坡修复项目)。其中:睢宁县梁山水库截渗墙项目:大坝截渗处理675米,恢复坝顶道路约670平方米,进水涵洞下游浆砌石护砌拆除修复15米,背水坡戗台新建混凝土巡查道路610米。睢宁县清水畔水库迎水坡修复项目:对北侧库岸新建砌石挡墙150米,大坝迎水坡护坡整修,混凝土灌缝约500平方米,灌溉涵洞两侧各10m范围内采用高压旋喷桩截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5.2 对应投资金额:252.0万元。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二个标段的投标,但限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标段最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及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2.6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
(3)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的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内容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账户号:93200501012839668300250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 (出具信用承诺书) 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10月16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