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一标段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一标段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43.1080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一标段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一标段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一标段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若存在投标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保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以及江西省公布的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自查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提供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需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许可;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满足以下②许可且其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许可:
①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
安装、修理、改造)]或原质监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许可证资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原质监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含安装、维修)证书,许可证资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为新版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25日17时00分
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联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