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平山区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监理)已由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发【2025】8号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0%,招标人为本溪市平山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台沟村
建设规模:本溪市平山区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监理)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9月30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6年09月30日 ;
标段名称:本溪市平山区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E210502ET02000004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溪市平山区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招标
标段类别:服务类-监理;标段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
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
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
合资质; 3、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 (1)被依法暂停
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
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
tp://zxgk.court.gov.cn/shixi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被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7、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8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
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 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庞女士,联系方式:024-42882122。
2.招标负责人:庞女士,联系方式:024-4288212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本溪市平山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公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平山区广裕路73号地 址: /
联 系 人: 王祖军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3898200599电 话: 024-45996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