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平河镇东哈村等4个村人参果一体化智能分拣包装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G1-01311-YNPB-0014
项目名称:平河镇东哈村等4个村人参果一体化智能分拣包装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80
最高限价(万元):280
采购需求:(1)果蔬Z型滚筒输送机(单通道)1台;(2)电脑果蔬重量分选机(单通道)1台;(3)果蔬颜色分级机(单通道)1台;(4)果蔬内部品质分选机(单通道)1台;(5)果蔬物料平台(双通道)1台;(6)果蔬多层包装台8台;(7)设备用水电设施1套;(8)配套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工作,并验收合格。(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报出更短的合同履行期限承诺)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19 号)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平河镇东哈村等4个村人参果一体化智能分拣包装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9 06:00至2025-05-2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观澜路红河州小微企业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二楼206室)蒙自市观澜路红河州小微企业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二楼2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平河镇东哈村等4个村人参果一体化智能分拣包装建设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0 09:30其他: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绿春县平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73-430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品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个旧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5987398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菁
电 话:15987398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