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质生产力孵化基地 B-1(标准厂房)项目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8-640202-04-01-5023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尉元信泰新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尉元信泰新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用于对乳制品的加工,项目建设8栋标准化厂房;架构形式为单层钢结构厂房;每栋建筑面积9622平方米;建筑高度12米;新建1栋奶粉车间,1栋液态奶车间,同时配套附属设施。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
2.3 计划工期: 300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 20 时 30 分至2025年10月30日 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大武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电话:0952-2041595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尉元信泰新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邮 编:753099
联 系 人:张璐
电 话:18695248772
代理机构:宁夏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武口区胜利东街143-16号
邮 编:753099
联 系 人:李臣
电 话:18169516093
2025年10月21日
[A6402000141100128001001]石嘴山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质生产力孵化基地B-1(标准厂房)项目一标段基础配套设施.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