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前锋区农业耕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龙滩镇、桂兴镇、观塘镇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前锋区农业耕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备案号:川投资备【2310-511603-04-01-622608】FGQB-025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滩镇、桂兴镇、观塘镇等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10-511603-04-01-622608】FGQB-025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标段划分:龙滩镇、桂兴镇、观塘镇等建设工程一个标段。
2.1.2 建设地点:龙滩镇、桂兴镇、观塘镇等。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是田型调整、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等建设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为准。
2.1.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7日开始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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