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长寿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及质量安全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采购 |
| 采购人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招标代理 |
| 服务内容 | 提供该项目招标代理有关事宜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根据甲方确定的采购方式,在采购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采购方确认。(2)负责答复或澄清供应商就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如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负责将修改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3)负责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评标工作、评标开始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4)对采购文件开展市场调研、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的意见;(5)对于国家主管部门就评审报告和/或评标报告提出的问题,负责与甲方商定意见并作出答复。(6)负责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上完成采购项目的建档、招标文件备案、采购公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质疑处理等相关程序。(7)负责整理代理工作过程的有关文件,并向采购方移交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服务金额 | 20.0%下浮率至100.0%下浮率 |
| 金额说明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渝招投协〔2015〕11号)的取费标准执行,最高限价4.72万元,以实际中标价据实结算,本次采购以实际中标价据实结算后的下浮比例为竞价依据,下浮比例不低于20%,下浮比例高的中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投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招标代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招标代理工作纪律要求,不得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发生任何经济关系,收受其他任何费用、回扣或佣金。投标人应根据本采购函对招标代理服务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技术管理水平,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策略等自主确定下浮比例,合理报价。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2-06 18: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023-40403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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