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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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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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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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330783-04-01-714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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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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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东阳市禹山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
联系人:厉王涛
电话:159****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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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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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中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总部中心C幢东区701-6
联系人:许丹旭
电话:137****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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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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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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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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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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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29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149.4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781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37 .80平方米,占地面积34325.70平方米。招标范围:横店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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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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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用地面积929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149.4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781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37 .80平方米,占地面积34325.70平方米。其中1#大宗物流46509.44平方米,2#大宗物流56045.17平方米,3#大宗物流26653.55平方米,配送中心13428.36平方米,物流配套楼8728.58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覆盖制造业大宗物流、仓储物流、干线零担物流、冷链物流、智慧物流、供应链服务、物流配载等现代物流功能的智慧物流产业园,达到年吞吐量300万吨的设计规模;同时提供数字物流平台、流通加工和相关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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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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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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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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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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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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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7830890007486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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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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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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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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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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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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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资格条件:7.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或组成联合体,①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制件,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等信息,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应额外提供由业主出具的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2项目组成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2)专项负责人:①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除总监外的其他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9 人。其中,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及以上并经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人员 2 人,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及以上并经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人员 1 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及以上并经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人员 1 人,土建监理员 2 人,市政监理员 1 人,机电安装监理员1人。②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组成员(含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少1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实际到岗人数不少于 1 人。③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造价组成员(含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少于 2人(其中土建专业不少于 1人,安装专业不少于 1人),均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实际到岗人数不少于 1 人。备注:上述4个负责人不可互相兼任。7.3拟派本工程中所有组成人员年龄男不大于60周岁、女不大于55周岁(不包括已退休被公司聘用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最近连续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及以上的凭证【(可提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带二维码及浙江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项目组成人员的社保为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视为一致】。所有组成人员,到岗时间每月不得少于 22天。拟派项目总监目前在其他规模2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何任职(允许在东阳范围内其它工程有一任职)。7.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自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 7.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无下列情形:①被东阳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清退出东阳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金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④在“信用浙江”或“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⑥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⑦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7.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7.4、7.5条要求的承诺书。7.7 拟派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和监理班子成员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入库的本单位人员(注:如为市级协会培训的监理人员不能注册入库的请附协会盖章的情况说明)。7.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选派。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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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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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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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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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13至2025-12-05,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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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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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05,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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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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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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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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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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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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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669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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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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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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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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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6: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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