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笋岗街道城建梅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商业公区精装修工程【已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3-70-03-718425029)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罗湖区笋岗街道城建梅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
项目编号:2018-440303-70-03-71842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罗湖区笋岗街道城建梅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商业公区精装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3-70-03-718425029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9-30 09:00:00 至 2025-10-21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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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10-1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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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10-1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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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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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城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宝安北路3008号宝能慧谷C座12层34单元 | |
经办人 | 王禹彬 | |
办公电话 | 15817420100 | |
电子邮箱 | 1826694872@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罗湖区笋岗街道城建梅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商业公区精装修工程【标段编号:2018-440303-70-03-718425029001】
本次招标内容 | ||
本次招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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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9500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1,450,000万元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1.01-01地块:本工程用地面积15233.23㎡,计容建筑面积约22.46万㎡,总建筑面积约27.43万㎡,其中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建筑面积约11180㎡;商业裙楼1层6.6m,2至5层5.4m,裙楼建筑高度31.44m。裙楼布置于场地北侧,北侧与01-03地块商业裙楼通过跨街建筑连接,可形成连贯的商业空间业态。以上仅做参考,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01-03地块:本工程用地面积136330㎡,计容建筑面积约14.77万㎡,总建筑面积约19.3546万㎡,其中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建筑面积约10590㎡;商业裙楼1层6.6m,二至四层5.4,裙楼建筑高度23.29m。裙楼布置于场地南侧,西侧与01-01地块商业裙房通过跨街建筑连接,东侧与01-05通过跨街建筑连接,可形成连贯的商业空间业态。 3.01-05地块:本工程用地面积11479.34㎡,计容建筑面积约11.9626万㎡,总建筑面积约16.5456万㎡,其中地下布置5层地下室(人防面积约6912㎡);其中商业中心公区精装修建筑面积约9030㎡;商业裙楼1层6.2m,2至6层5.4m,7至9层4.5m,裙楼建筑高度42.54m。裙楼西侧与01-03地块商业裙楼通过跨街建筑连接,可形成连贯的商业空间业态。 | |
计划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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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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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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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0-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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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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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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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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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4)请各投标人参考以下网址,联系造价软件厂商下载适配新平台的造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