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陵区既有住宅小区围墙内雨污分流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XYZB2025-008-4
项目名称:高陵区既有住宅小区围墙内雨污分流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本监理服务合同自合同签订起开始实施,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既有住宅小区围墙内雨污分流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既有住宅小区围墙内雨污分流建设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①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9B%E4%B8%8D%E5%BE%97%E4%B8%BA%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http://www.ccgp.gov.cn)%E2%80%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4%B8%AD%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3%80%82%3C/p%3E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10)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2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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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文卫路132号
联系方式:029-86913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一方中港国际B座1701室
联系方式:029-86109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
电话:029-86109738
陕西德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