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ZYGC-G2025-0009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数据处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市鑫天垣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292MAEJ6GBR7T |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周新苑280号立信大厦20-46 | 96.2(均分制) | 712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数据处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数据处理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晓春、尤鸿、徐进、于亚东、张菁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在此基础上打七折计取。
代理服务费:748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16号
联系人:唐灏文
联系电话:68882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御园12幢763-4
联系人:过玉洁
联系电话:0510-88772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过玉洁
电话:0510-88772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