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CGZB-20250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5年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具体内容: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辅助系统技术服务
项目内容概述:用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辅助系统技术服务,解决各级税务机关人员系统使用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问题管理:及时响应、处理服务对象系统的日常问题,按问题处理机制,对问题进行处理。及时受理每天监控问题,及时与提交问题的人员进行沟通,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沟通,以最快效率把问题解决。对上报的问题,对问题进行解决或分派相关人员,并对后续处理进行跟踪。当天应对问题进行解答或处理;必要时,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数据服务:受理日常业务操作错误造成的数据维护,系统后台数据进行维护。与局方接口人进行异常数据沟通、确认,分析数据维护的可行性;根据数据维护的需求制定数据维护方案;根据具体的数据维护需求执行数据维护脚本的撰写、数据脚本的审核及测试工作。执行完后,提交数据维护情况报告。一般情况下,两天内完成数据处理;必要时,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3)特软衔接保障:负责本市保留软件、特色软件与服务对象系统的衔接保障。协同做好系统间的联调测试,提供系统测试数据,抓取和分析接口报文,定位联调测试问题原因,联合制定解决方案,实施联调测试相关的技术调整等;提供系统部署、接口服务、数据结构、业务逻辑等与系统交互相关的技术咨询。
(4)系统操作培训:服务对象系统发生业务变更、或影响业务的升级等情况需要的培训。
(5)应急保障: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服务对象系统无法使用,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响应支持。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代扣代缴客户端、web端、app端技术服务
项目内容概述:一是解决扣缴义务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web端、app端技术服务主要为解决自然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纳税人提出的应用和操作的问题进行解答。满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业务变更、调整等情况下需要开展的培训。
(1)问题管理:快速响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日常线上咨询与问答,按问题处理机制,收集问题、按需处理。确保问题可跟踪实时状态,保障问题处理的效率。当天应对问题进行解答或处理;必要时,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数据服务:梳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操作错误原因,与局方接口人进行异常数据沟通、确认,对造成的数据维护转局端提请系统后台数据维护事项。一般情况下,两天内完成数据处理;必要时,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3)特软衔接保障:协同做好本市保留软件、特色软件系统间的联调测试,抓取和分析接口报文,定位联调测试问题原因,提出操作实例与修改意见,联合制定解决方案。提供系统部署、接口服务、数据结构、业务逻辑等与系统交互相关的技术咨询。
(4)系统操作培训:在发生业务变更、影响业务的升级等情况,配合局方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开展必要的培训,发布操作指南与辅导。
(5)应急保障: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造成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无法正常使用服务系统的,需根据应急预案完成响应支持。
3、政策效应分析数据服务
项目内容概述:新税法实施后,政策效应分析、减税降费数据分析、管理难点梳理,为明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数据准备。满足市局日常工作支撑需要,实现后端数据的更新转化,完成相关业务报表数据查询。
(1)规范服务:建立数据服务规范,对云下业务数据进行增删改操作,凡涉及数据修改,均需要提供数据修改申请单,通过数据修改审批流程确保数据服务的规范性和正确性。
(2)数据服务:根据需求,提供包括自然人库、公共库、征收库、申报库、基础申报库、通用业务库、工作流库、消息中心库、数据中台库、电子档案库、核算库等一些数据查询、数据修改和相关统计工作。一般情况下,两天内完成数据处理;必要时,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3)数据交互管理:金三初始化数据同步到ITS云上数据库服务,街道乡镇、行政区划、受理税务机关等对照表维护服务,核心征管企业相关数据同步到ITS数据中台服务。
(4)对专项服务需求内容数据服务:根据业务处室需求,完成对所有个税项目的统计需求,及时响应并提供因业务、政策变化等所需要的专项数据分析服务。
4、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根据技术服务需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技术服务方案,并严格根据技术服务方案为全市切实提供可靠的技术服务保障,同时在服务期间还必须注意及时根据全市各地实际需要进一步持续动态补充健全。
(2)成交供应商每周和每月必须按照采购人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技术服务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工作报告应包括全市技术服务综合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核心主体内容,且内容必须详实具体,以确保全市技术服务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并得到持续优化及提升。
(3)供应商要严格落实税务部门供应链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遵循安全管理相关条款。
2、项目人员管理
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前需提供人员背景审查表(成交供应商确认)和公安机关无犯罪证明,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和《网络安全承诺书》,服务期间须服从采购人日常考勤、现场管理和考核评价。
三、项目验收要求
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依据技术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以及江苏省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服务期届满后,供应商应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对服务成果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向采购方交付验收的依据。此外,供应商还应当在3日内向采购方递交工作汇报。服务期内,采购方有权随时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抽检。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采用的验收方法是:运行应用系统软件,检验系统应用软件的稳定运行使用,升级和运维工作是否与招标文件、合同规定一致;运行系统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系统是否与招标文件、合同规定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项目验收步骤:
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
2、采购人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3、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严格对照项目服务清单开展验收,全面仔细审核项目文档资料。
4、验收小组对服务工作做出全面的评价,得出结论性意见,出具验收报告。对不合格的项目运维服务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四、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1、服务方式
成交供应商须安排1名技术服务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技术服务机制,综合采用电话、工作群、运维平台等方式提供技术服务。
2、工作时间
① 正常工作日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技术服务人员工作时间要求与采购人办公时间保持一致。
② 非工作日服务要求:在非工作日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可以采用远程方式提供服务,但对于远程方式不能解决处理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现场服务;法定节假日期间,成交供应商需在放假最后一天安排人员对本项目涉及的主机、存储、网络、应用系统等软硬件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收假后正常上班期间本项目软硬件环境的正常运行。
3、人员要求
技术服务人员要求如下:
①了解本系统相关业务知识、系统架构、系统功能、数据库、中间件等。
② 熟练掌握个人税收管理的系统操作、业务流程和数据表结构;应熟练掌握Oracle数据库等高级技能,具备一定的Oracle数据库维护经验。
③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技巧,能够准确判断用户问题。
④ 具有独立解答所支持的应用系统咨询问题的能力。
⑤ 具备根据知识库或在其他高级岗位指导下解决应用系统一般性问题的能力。
⑥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待人处事得体,严于律己。
⑦ 工作热情、有责任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耐心细致,待人处事得体,严于律己。
五、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无。
六、其他要求
保密要求:供应商及供应商服务人员须与采购方或实际接受服务的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供应商服务人员须遵守采购方或实际接受服务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服务中接触的所有技术资料、过程文档、个人信息等一切信息,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方和实际接受服务的单位提供的资料,保守采购方和实际接受服务的单位的各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务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内部管理信息,以及纳税人、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和个人的信息等全部非公开信息)。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利用上述保密信息和成果用于除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合同终止时或者采购方要求的任何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之存储介质及其全部复制品归还采购方,同时制作清晰、完整、详细的书面归还清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提交采购方,无法返还的资料、文件、信息等,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于归还当日永久销毁。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永久。如供应商、供应商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工作人员)、供应商相关机构泄密、披露保密信息等行为造成采购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名誉损害、经济利益损害等),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采购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采购方因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等受到第三人的索赔或行政处罚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供应商保证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软件许可费、使用费等全部知识产权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之中,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或抬高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额。如任何第三方因本合同项下事宜要求采购方支付任何费用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如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 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方式:1、线下报名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方式:自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于规定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获取采购文件。 潜在供应商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线上报名: (1)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到微信:18952596790,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2)待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回复。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8号
联系方式:谈震8933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京采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来鹤台广场4号楼3楼
联系方式:曹工18952596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18952596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