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为实现罪犯伙房安全生产采购轻质白油作为大灶燃料。
二、轻质白油(非液腊)参数要求:
1.轻质白油(非液腊),比重为0.77,升换算为0.77公斤;
2.热值大于10000KCAL/KG(10000/千卡路里每千克)
3.初馏点不低于205℃;
4.终馏点不高于245℃;
5.闪点(闭口)不低于80℃;
6运动粘度(40℃)1.6—1.9m2/s;
7.芳烃含量不大于0.05%(m/m);
8.密度≤770kg/m3(20℃);
9.颜色(赛博特颜色号)不低于+30号;
10.硫含量不大于1mg/kg;
11.铜片腐蚀(50℃,3h)不大于1;
12.溴指数不大于50mgBr/100g;
13.水分无,机械杂质无。
三、卸载管理
1.卸载作业区应设置安全隔离区域,隔离区域内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隔离区域附近15米范围内严禁从事切割、水电焊等导致火花、高温的作业。卸载作业区域内严禁烟火。
2.运输车辆应接地并静置一段时间后,方可开始卸载作业。
3.卸载作业由供应商安排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作业组进行操作。
4.卸载作业组由1名监护人、1名操作人组成,监护人全程在储罐及卸载车辆附近监护,负责现场指挥、协调,保障作业安全,操作人负责卸载作业,并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5.卸载作业人员禁止着混纺、腈纶等易起静电服装,使用的照明灯具及其他工具应为防爆型器具,卸载作业应采用自卸泵(车辆自带的燃料泵)进行泵送,燃料运输车辆停放地点与燃料库保持5米以上间距。
6.卸载时使用的软管应为金属软管或内有金属丝的软管。金属软管或软管内的金属丝与两端的容器有良好的连接。软管两端使用法兰、螺纹或管箍固定,管箍固定时应至少使用两道管箍或使用快接头方式。软管应能导静电、耐溶胀,其体积电阻率应小于108Ω.m,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Ω。
7.卸载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8.雷暴、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禁止卸载作业,卸载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灶具烹饪。
四、伴随服务
1、供应商负责供油期间设备及采购人储油罐和输油管路的日常维修维护,提供良好服务,保证储油罐和输油管路正常使用,确保管路畅通,无漏油、渗油。
五、其他要求
1. 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要求
(1)运输车辆(至少1台)
a.★运输车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并且应为具备相应资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专用槽罐车辆,喷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车辆技术性能、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携带专用的安全设备、清洁容器和消防设备。
b.车辆外观和车组内部及货箱内部清洁无污染,油箱无加油口漏油、漏气、渗油现象。
c.车辆定期维护、维护记录完整真实、维护和修理及更换配件按规定程序实施。
(2)驾驶人员(至少1人)
a.★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驾驶证等证件,并且能够满足驾驶油品运输车辆的要求,装卸作业人员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b.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嚼好。
c.有至少3年以上的货车驾驶阅历,有成品油运输阅历更佳。
d.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烟草制品,在行驶途中不得吸烟。
e.不得超速行驶、不得疲乏驾驶、不得酒驾,严禁酒后驾车。
(3)押运人员(至少1人)
★押运人员需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押运资格证。
2.★供货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不定期进行抽检,交付产品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否则不予验收,抽检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关运输存储此类物品安全操作规程,若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需承担一切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六、商务要求
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送货时间:接到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每批次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经双方结算并且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轻质白油”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当批次货款。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及中标单价计算,结算价款=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按月支付,最终数量以实际购买数量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开发票通知5日内,将纸质发票及验真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除因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票据,导致无法支付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按月支付,最终数量以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