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勉县城区金牛大道以南片区雨污分流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aajw2i99p | |||||
招标人名称 | 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培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周凡 | 联系电话 | 029-33415924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3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8月3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勘察设计费费率(%) |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工期 | |||
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38% | 贾海峰 AY20122300197 | 60日历天 | |||
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36% | 张月清 CS216100614 | 60日历天 | |||
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38% | 傅新华 AY083700404 | 60日历天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金旭路秦建苑世纪公寓 A 座 3 单元 1802 室 ,电话:029-33415924,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15235370@qq.com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