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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银屏路(纳微信息技术-金鑫街)段污水管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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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ZB202609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银屏路(纳微信息技术-金鑫街)段污水管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银屏路(纳微信息技术-金鑫街)段污水管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工程预估新建污水de400mm聚乙烯(PE)缠绕结构壁管420.79m。采用拉管工艺施工。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工作、测绘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现场设计服务、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各阶段设计服务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勘察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测绘工作;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发包人提供前置报装资料后,3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最终以实际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勘察折扣系数0.60,设计折扣系数0.50,测绘折扣系数0.8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主要人员要求:

(1)总项目负责人:总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由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按照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2)勘察负责人: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担任,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设计负责人: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4)测绘负责人:拟派出的测绘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5)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自行配备,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以上为本项目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项目业绩(联合体投标不限制提供业绩的主体,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企业业绩及总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链接],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6年9月30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或0512-58188016。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23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6号楼5楼508室

联系人:齐工、王工  

电  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董中伟、李坤

电  话:17390045613

邮  箱:Jlzhzb11@[链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 89641633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链接]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链接]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链接],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链接],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902FJSZ04002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银屏路(纳微信息技术-金鑫街)段污水管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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