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2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JLFW_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澄清部分 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包含安全监理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所有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均须在本单位(投标单位)注册执业;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须包含安全监理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投资概算(或建安费)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最多得20分。【在建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监理业绩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及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需同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延期至2026年10月9日23时59分止。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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