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为进一步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一流市场环境,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载体、关键主体监管,强化行纪刑联动,严惩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公正评标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请各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共同维护好我市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宣城市旌德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EPC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宣城市旌德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发改审批〔2026〕322号;
1.4招标人:宣城市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1.5资金来源:政府性;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宣城市旌德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EPC工程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JDX-GC-GK-2026029;
2.3标段划分(如分标段,按控制价从大到小顺序依次划分):不划分;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DX-GC-GK-2026029001;
2.5建设地点:旌德县境内;
2.6合同估算价:11190400.00元;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1)宣城市旌德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旌德县,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①丁家山水库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栏2256米,配套设置界标30个,交通警示牌4个,宣传牌3个;②徽水河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栏1800米,配套设置界标31个,交通警示牌12个,宣传牌3个;③庙首镇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栏1596米,配套设置界标18个,交通警示牌6个,宣传牌4个;④白地镇洋川村水源保护区:配套设置界标7个;⑤白地镇马家溪水源保护区:配套设置界标11个;⑥俞村镇枫树坞水源保护区:配套设置界标1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徽水河水源保护区:农村污水收集管网5780米,2吨化粪池5个,地渗罐108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风险源应急防护建设(徽水河水源保护区:建设导流边沟611米,应急池(罐)3个,人工湿地1座);(2)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项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后期采购服务及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提供后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0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环境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或环保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4)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5)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7)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8)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入库手续。
3.7其他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及相关新规定。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09时00分。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共旌德县委党校综合楼一楼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支行
账号:934005010003217689000002077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宣城市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9号
联系人:毕先生
电话:13695635801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梓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经济开发区经八路2号健康智造中心二楼5266
项目负责人:吴学倩
电话:13615630956
10.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旌德县滨河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附近东
电话:0563-8602664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链接])
11.2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13695635801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梓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学倩
联系电话:1361563095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2.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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