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程有限公司正定常山社区二期项目经理部地材公开询价方案
1.计划编号
本次询价的采购计划限价审批单编号:常山社区二期项目—集装箱—005
2.公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栋高层住宅楼及商业配套、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94754.69㎡,包括105号建筑物(住宅楼)、106号建筑物 (住宅楼) 、107号建筑物 (住宅楼) 、108号建筑物(住宅楼) 、109号建筑物 (地下车库) 、110号建筑物 (商业配套) 、111号建筑物 (南门卫) 、112号建筑物(东门卫) 及室外工程等,105-108号建筑物(住宅楼)地上为住宅,地下一至三层为丁戊类储藏间及设备间,剪力墙结构;109号建筑物(地下车库)为地下二层,局部一层,框架结构。
2.2 询价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箱式房
交货日期:按甲方要求时间交货。
质量及技术要求:
1、/;
2、能满足施工需求,能提供检验报告(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及样品。
3、产品质量能通过随机抽样复试。
3.确定成交单位(中标人)的方法
3.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截止前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及样品,通过联系后,在约定时间内,投标人提供报告或样品不合格以及不能按时提供的,报价无效。如在采购质量或采购价格上均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本次询价废除,重新发布询价进行采购。
3.2投标人资格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3投标前应充分与采购人沟通,联系人:郑彭超 联系方式:16603240668
4.发票及付款方式
4.1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供应结算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包括抵扣凭证)。发票提供可以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发票可抵扣税率不一致时,采用不含税价进行评定,不含税价即为:含税价/(1+可抵扣税率)。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发生改变,含税价为:不含税价*(1+可抵扣税率)。
4.2本次询价采购产品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即合同期内供货价格按固定单价结算,产品单价应为落地价(供货单位负责卸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生产,采购,存储,运输、装卸车、保险、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所能承受的风险。
4.3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支付50%,1年内付至结算额的80%,剩余20%在下1年内付清。
4.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5. 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如虚假承诺,实际供应后产品不符合采购人关于质量及技术方面要求的,将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物资需求一览表:
(此清单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部要求及生活区图纸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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