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仁和寨示范区项目)风貌整治劳务分包进行国内公开竞谈,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仁和寨示范区项目)风貌整治劳务分包。
2.招采编号:GXHX2026023。
3.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4.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5.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60 天,以竞谈邀请人要求为准。
6.实施内容:负责除甲供材料外的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仁和寨示范区项目)风貌整治劳务分包等相关工作,完成设计施工图中所有工作内容及招标人指定的与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
7.项目分包:本公开竞谈项目共设两个竞谈包,具体为:
(1)包 1:[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仁和寨示范区项目)风貌整治1#-53#房屋标段]
(2)包 2:[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仁和寨示范区项目)风貌整治54#-106#房屋标段]
8.兼投与兼中限制
(1)同一竞谈响应人可自愿选择参与一个或两个包的竞谈,参与两个包竞谈的,应按包分别编制、递交竞谈响应文件。
(2)本次竞谈先评审包1,在包1决出中选人后再评审包2。
(3)本次竞谈不允许同一竞谈响应人兼中两个包。包1的中选人不参与包2的评审。
9.最高控制价:以广安市前锋区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财评价为基础,扣除甲供材作为招标控制价。
10.申请人竞谈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且低于有效投标人(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的95%的,作废标处理。
二、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的不予报名;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且竞谈申请人或代理商现无诉讼案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谈。
(二)其他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
3.竞谈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谈。
三、竞谈邀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6年1月21日08时30分至2026年1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节假日可能会存在延迟确认;
(二)获取地点:广安鑫鸿皓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303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谈邀请文件转款凭证;
2.网络报名:同现场报名资料,报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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